韦小宝,这是金庸笔下的一个人物,人物背景是清朝,清朝对婚姻也是有规定的,韦小宝娶了几个老婆:
金庸书中似乎没有交待韦小宝的哪一个老婆为“大房”,按道理说应该以建宁公主为正室,毕竟她是大清公主嘛,但沐剑屏也是前朝郡主,苏荃更不是吃素的,而阿珂还是韦小宝的最爱哩。我估计韦小宝自己也不知道该以哪一位为正妻,哪六位为妾。但如此一来,按照清代的婚姻制度,韦小宝显然触犯了“有妻更娶”的重婚罪,要被处“杖九十”之刑。
准确地说,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尽管纳妾是合法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旧时的男人想纳妾就能纳妾,因为法律对纳妾也有限制。
按明代制度,贵族(宗室)当中,亲王(皇帝的儿子均封亲王)有纳10个妾的指标;郡王(亲王长子世袭亲王,其余诸子封郡王)婚后二十五岁如未有子嗣,经有司核实、批准之后,可纳二妾,如三十岁再无生育,可申请再纳二妾,一共有4个纳妾指标;将军、中尉婚后,如果三十岁仍无子嗣,可以申请纳一妾,三十五岁再无子嗣,可再申请另纳一妾。将军的纳妾指标是3个,中尉的纳妾指标是2个。
补充说明一下,将军、中尉均为明朝的宗室爵位,郡王长子世袭郡王,其余诸子封镇国将军;镇国将军诸子皆封辅国将军;辅国将军诸子皆封奉国将军;奉国将军诸子皆封镇国中尉,以此类推,到奉国中尉为止。
清代的婚姻制度跟明代差不多。亲王有福晋一名,侧福晋4名;郡王有福晋一名,侧福晋3名;贝勒有夫人一名,侧室2名;贝子有夫人一名,侧室一名。
至于不是贵族成员的一般士庶阶层,按明朝婚姻制度,得四十岁以上,且无子嗣,才可以纳一妾:“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清初延续了这一纳妾制度,到乾隆年间才废除了庶人纳妾的年龄与配额限制。但韦小宝生活康熙年间,还得接受“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