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业主应不应该交纳电梯费 不交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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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起这个电梯费,要是是高层那都还比较好,自己用了电梯就应该给电梯费,但是一楼的业主是没有用楼梯的,还需要给电梯费,来看看一楼业主应不应该交纳电梯费?一楼业主不交电梯费违法吗:

一楼业主应不应该交纳电梯费:

一楼的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

虽然一楼业主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机会非常少,但是电梯是该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共有部分,只要业主所购买的住宅附带有电梯这一公共设施,就应该交纳电梯费。

首先,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是不合法的。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可见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其次,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也是不合情理的。

电梯费用的测算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电梯收费标准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运行维护费可依据其实际支出,按建筑面积或户合理分摊,具体办法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因为每部电梯实际支出的费用是一定的,如果一层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用,势必加重其他楼层的业主分摊的费用。另外,大家购买的是同一幢带电梯的建筑物,电梯是共有部分,公共设施,一层业主不交纳电梯费,那么二层业主有可能会以用梯比较少或承诺不用要求减免电梯费,三层、四层的业主也可以这么要求,这对高楼层、必须使用电梯的业主是不公平的。所以,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看起来是合乎情,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再者,“物业管理”本质是“基于物业共有部分而提供的准公共性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针对物业的共有部分而言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对个别业主的意见进行迁就,对一楼业主的电梯费用进行免除,那么就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损害公众利益。一楼业主要交纳电梯费,这是由公共服务的特点决定的。比如,我们出行时乘坐公交车,不能因为我们在车上没有座位就不交或者少交乘车费。

一口也是要缴纳电梯费用的,要是不交,这个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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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9日  所属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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