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户口有农村户口以及城市户口之分,这是根据地区来进行划分的。农村户口在责任田以及宅基地上享受有一定的福利政策,如果农村户口的居民的房屋需要被征收拆迁的话,还能享有一定的福利政策。而且农村户口享有的社会福利也是很丰富的,如教育福利、医疗福利、就业福利等等。而现在国家也推出了农转非户口的最新政策,一起了解下吧。
1、小城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有合法稳定住所。
2、中等城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有合法稳定就业并由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超过3年。
3、大城市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一”种身份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4、特大城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重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农转非户口如何办理:
一、凡申请办理“农转非”户口的居民需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局、分局审核后报市*局审批。
1、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
(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3、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
(1)接到批准通知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
(2)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其中16周岁以上的人口,每人带三张身份证标准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居民身份证手续。
(3)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居民申请家属、未成年子女“农转非”,证明材料齐全,户籍内勤要当场受理,责任区民警在3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7日内上级县(市)、区*局、分局审批。经县(市)、区*局审查研究,符合政策的报市*局审批;不符合政策的,10日内退回原申报派出所,派出所7日内答复申请人。对市局不批准的户口材料,市局在下发批准的户口材料同时退回县(市)、区*局、分局,县(市)、区*局、分局在接到退回的户口材料之日起10日内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自接到退回的材料之日,7日内答复审请人。因受指标限制,虽符合条件,但未被批准的户口材料,由县(市)、区*局,分局退回派出所,派出所再退回本人。
不少人也会担心农转非户口是要将自己的土地占有权放弃,但是小编想告诉您最新的政策当中明确说明了农转非户口是不一定要放弃土地的,因此您尽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