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工薪阶层的人来说,买房子一般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每个城市的贷款政策都是不同的,天津房屋贷款最新政策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天津房屋贷款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调节市场供需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9月3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实施区域化限购差别化信贷政策
据悉,《实施意见》规定,本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实施意见》还要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
《实施意见》规定,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以及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申请办理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申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工程形象部位标准,6层以下(含6层)建筑需达到封顶,7-12层建筑需达到6层以上,13层以上(含13层)建筑需达到总层数的50%。
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项目建筑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为准。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
《实施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申报每幢房屋单位建安造价、销售单价上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上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10日内,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将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中介机构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价格上限宣传和销售商品住房。
降低首付款比例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我市原政策是,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为30%;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我市原政策是,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我市原政策是,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贷款条件、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
上述两项政策的调整,可大幅提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额度
2016年天津房贷审核标准
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1.房子的情况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二手房贷款而言,因为房贷是以房子作为抵押物的,而二手房不同于一手房,不同房龄不同质量的房子其价值必然也不同。虽然会有专门的评估公司为二手房做评估,但是对于房龄比较老的房子,一般超过20年以上的,银行就不会再发放贷款了,一些购买老公房的借款人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2.借款人的资质
因为房贷属于长期贷款,一般要长达30年之久,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性,会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各种资质。首先是个人信用。如果借款人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出现连续三次或一共六次以上的不良记录,那么不管借款人收入多高,基本上是办不了贷款了。随着中国开始步入信用时代,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用,如果借款人此前有过逾期情况或是不确定自己的信用情况,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央行查询。
其次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的月供超过了收入的一半以上,那么基本上是不会获得贷款审批的。
目前商业银行的审核流程一般采用四级审批制(信贷员-尽职-信贷科长-分管个人金融业务的行长)。各级审批的重点不尽相同,并且需要担保公司、评估公司、公证、征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合作及配合,需要一定的时间:商业贷款正常情况下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公积金贷款一般都在1个月左右。最长为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