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和您普及一个词的概念,公共维修基金,究竟公共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用的呢?公共维修基金如何缴纳呢?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流程有哪些呢?
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北京住房维修基金按照建安成本金和建筑面积缴存,标准为多层楼房(房屋建筑为六层及以下)为100元/建筑平方米;高层楼房(六层以上)为200元/建筑平方米。在此之前则按总房款的2%缴纳公共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流程有哪些?
房屋受让人应持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审核材料无误后,进行过户业务的操作。
同时,需相应更正《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在专用收据原件上修改业主信息并加盖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专用章。
公共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因为有部分购房人并不急于办理产权证,也就不急于交纳此基金,这样,当房屋在保修期后需要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没有交纳此基金的业主就会"沾"已交基金业主的"便宜",这是不公平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开发商占用资金的可能。
公共维修基金应当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帐、按户核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三)全体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按照本规定设立公共维修基金的,部分共用部分、全体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但物业的共用部分属于人为损坏的,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