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围城 比喻什么

电影啦

在读一本就像是在翻阅一些你从没学习到的东西,而在这本书中你会明白一些道理。那围城这本书为什么叫围城?比喻什么?

为什么叫围城:

就好像书中写到,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故而取名"围城"。

围城告诉了我们:人生的追求,是无止境。有时候也是义无反顾的,但是最终的结果,可能还是虚无缥缈的。看起来好像有点悲观,实际上要让我们明白,追求最终理想和结局的虚妄,也正是让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一些事物,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要认识到其本身的意义。所谓过程,也不会再堕入虚无。这就好比是围城,在外面的人,着急想进来,而进来的人,觉得腻了,又想跳出去。

围城比喻什么:

《围城》中的妙喻有三种。

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

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或者反行之,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三是利用喻体和本体在价值等级上的强烈反差逻辑性,达到对对象的嘲讽贬抑,使作品更显诙谐、幽默。

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是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又如五人赴三闾途中描写“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老成”用在雨上,可谓唯钱先生一人,用得好!雨丝密说水面上在“长毛”,更是形象新奇,但却又恰到好处!

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方鸿渐留洋归来,“衣锦还乡”颇为惊动了家乡那个小小的县城,先是报上登出新闻,继则应邀回母校作关于“西洋文化在中国历史上之影响及其检讨”的学术报告。在县省立中学作演讲时,鸿渐说只有鸦片和梅毒在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使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的最后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丧失贞操”。耳朵失去贞操是因为耳朵进了污秽之言,这种换位的应用钱先生可谓炉火纯青。

上述这个例子,变抽象为具体,采用了以虚为实的手法。书上还有一些语句变具体为抽象,将具体的感觉用抽象的物象来比喻。例如第一章中“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将眉眼间的距离比作离得远了害相思病,真是妙极。

第三种比喻具有强烈的讽刺效果,关键在于他所用的喻体。喻体和本体间强烈的反差所形成的效果,实在令人叹服。作者在嘲讽李梅亭时说他“脸上少了那副黑眼镜,两只大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眼睛与鸡蛋,本无联系,作者想常人所不能想,运用夸张的手法,贬讽了李梅亭,让读者对之产生厌恶之情。又挖苦他“本来像冬蛰的冷血动物,给顾先生当众恭维的春气入耳,蠕蠕欲活”,更突出了李梅亭的性格特点。

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在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对比喻艺术的精深研究,加之高超的想象力,使他能够在小说中形成众多脱口而出的比喻。

你喜欢围城这本书吗。

电影啦
    A+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4日  所属分类:生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