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买了之后会有一个交强险标志,那不贴交强险标志怎么处罚?交强险标志丢了怎么办?
不贴交强险标志怎么处罚:
至少扣1分,罚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违者可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各记1分的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1、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2、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
4、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
5、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
交强险标志丢了怎么办:
进行补办。
情况一:个人补办
交强险丢失之后,个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交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即可。
情况二:单位/公司补办
如果被保险人为单位,则需要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届时需要填写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一般在保险公司受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
你知道交强险标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