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起这个电动车,这个就比较常见了,很多人都是骑得电动车,那么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非机动车的定义“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即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
该“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属强制否决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等多项指标”。
所以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当前大多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但是作为机动车的电动车,在实际生活中,无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无法上交强险,这也凸显了法律的滞后性。